商业大病医疗保险是指以特定大病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公司。当被保险人患有这些特定疾病时,保险公司负责支付保险金。根据保费是否可退,可分为重大疾病消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可退医疗保险。消费者在投保时,更应该关注危重病产品的功能和服务。比如有的产品包括轻症和危重症的保障,对危重症有“二次赔付”或“三次赔付”的功能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它们是一些高附加值、更实用的保险选择。以下是对大病职工医疗互助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。
职工大病医疗互助
保险人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应注意以下几点:
1.免除责任。一般每个保险公司的合同中都会有免责条款,免责条款的内容会以列举的方式在合同中规定,比如自残、犯罪、吸毒、艾滋病、先天性疾病、核辐射、战争等等。在投保前,要了解哪些保险公司不在保险范围内,避免索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2.保费支付。一般还会在保险条款中写明保费的支付方式,如按年支付或按月支付,以及最终的支付期限,这将表明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,防止保单被中止或无效。
3.保险金的收取。如需理赔,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,尤其注意在理赔生效时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,申请时准备好相关资料,以免错失良机。
4.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本身的作用。在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时,也要充分考虑商业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。比如有些小病平时所需的费用虽然不多,但总的来说也是有一定数额的,社会保险对这部分的保障也不是很充足,一般都有免赔额的限制(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)。因此,建议被保险人选择具有日常医疗津贴补偿功能的保险产品。
5、如实告知身体状况。参保人员在选择大病医疗保险产品时,必须如实回答个人健康状况,不得隐瞒、欺骗。相关信息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,今后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。
6.仔细阅读保险合同。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,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,如有歧义,应及时向保险公司了解清楚。大病保险通常有10天的犹豫期。在犹豫期间,被保险人可以无门槛退保。
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?
根据我国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目前,只有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才能从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大病医疗保险不属于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所列的基本保险范畴。目前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,所以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,需要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,征收个税。
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的原因
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,吃的食物也越来越丰富。但随之而来的,是越来越多的疾病。俗话说“病从口入”,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。突然添加了一些添加剂,又突然注射了什么激素,让人恐慌。
在社保中申请大病医疗保险,可以在用人单位申请,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如果失业,可以携带个人户口本、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外地社保机构办理。参加保险计划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。
另一种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大病保险。你可以找一家可靠的保险公司来处理。
不同年龄段的大病如何购买商业医疗保险?
商业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有三大类,即消费型、定期型和终身型。
1.消费型商业大病医疗保险:一年买一次,保费便宜。缺点是保额不能买太高,如果健康状况发生变化也可能无法续保。
2.定期商业大病医疗保险:保额为一段时间,一般为10-30年不等。在保证期结束时,是否增加两份保险单将决定保费是否退还。
3.终身商业大病医疗保险:保障终身、大病、死亡的公共保险险种,大病发生时给付死亡保险金,死亡责任终止,无大病死亡时给付死亡保险金。终身危重症也可以分为一次性赔付和多次赔付。